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认为,去年12月20日三读通过修正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财政收支划分法,韩国瑜却依立法院内政、财政两委员会国民党籍召集委员之请,违反宪法第72条规定,迳自暂缓将已经立法院会三读通过的法律案咨请总统公布等,也违反立法院组织法第3条,立法院长应本公平中立原则行使职权的规定,实已不适任立法院长一职。
立法院会今天开会,民进党团提案变更议程,希望依立法委员互选院长副院长办法第8条规定,改选立法院长,并将本案列为本次会议讨论事项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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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会进行时,当报告事项宣读完毕后,江启臣请各党团干部至议场后方主席休息室,沟通本日议程相关事宜,并宣布休息。
院会在下午1时33分继续开会。江启臣宣读党团共识,并宣告本日院会依照党团共识处理。随后,江启臣宣布先处理变更议程的提议。他说,民进党团所提改选立法院长之变更议程一案,本件提案因为在本周二中午程序委员会发言处理,依立法院处理变更议程案例,就暂不予处理,并列入公报。
吴思瑶等人会后受访,针对蓝营质疑总统赖清德才说要邀韩国瑜喝咖啡,但民进党团却要提案罢免韩国瑜,是否在打脸赖总统等议题,作相关说明。
吴思瑶说,这完全是两回事,因为任何一位立委都要依循立法院的规定,进行民主程序的法案审议,但就因为2位召委的公文,就可以延缓总统公告,这是严重的民主失序,民进党团不能容许相关议事作为。
吴思瑶指出,民进党团今天召开党团会议,党团成员共同连署,希望要重新检视立法院长人选,但因为今天的递案,没有经过本周二程序委员会,因此今天循程序先列入议事纪录,但后续还是会循下周二(1月7日)的程序委员会,将这个案子正式排案、争取列案,排入下周五(1月10日)的院会议程。(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