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诉讼法」修正第四条、第三十条及第九十五条条文覆议案,全体委员于下午3点5分投票完毕,随后进行开票,根据投票结果,113位立委投票,,「反对维持本案原决议,即赞成覆议案」共51票,「赞成维持本案原决议,即反对覆议案」共62票,蓝绿白三党团均票票入匦。立法院副院长江启臣宣布,赞成维持本院原决议者,超过全体立法委员半数,本院决议予以维持。

李慧芝指出,院长卓荣泰在此次宪法诉讼法修法的影响中,最关心两件事。第一,宪政体制是否会因为此次修法而造成宪政权力失衡;如果要调整中华民国宪法的权力分立架构,应该要循修宪的管道处理,而不是透过修法的方式,增加宪法法庭评议的困难程度,甚至利用人事同意权的行使来技术性拖延,致使宪法法庭无法正常运作,这都破坏了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宪政机关彼此应该要有的尊重与信任关系。

李慧芝强调,第二点,是人民的权利是否因为宪法法庭被无限期瘫痪而无法得到伸张;李慧芝透露,在相关的讨论会议当中,卓院长不只一次对此表达担忧,尤其宪法法庭99%的声请释宪案件都来自一般国民,国家应该要尽各种努力让人民能够获得救济,而不是想方设法阻碍人民的权益、救济之路。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在正式接获立法院覆议结果通知后,将就所搜集的相关资讯,进一步征询学者专家意见,审慎评估下一步的作为,以维护宪政体制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