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案、柯文哲政治献金案,去年12月26日侦查终结,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图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起诉柯文哲等11人,并对柯文哲具体求处总计28年6月徒刑。北检对柯、沈、应、李的交保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撤销发回后,北院裁定加保,经北检再抗告成功,北院2日裁定柯文哲等4人羁押禁见。

柯文哲等4人遭羁押禁见,不服者可于收到裁定后10天期限提出抗告;北院为避免上级的台湾高等法院不同合议庭受理抗告案,出现见解歧异,采取抗告期限内收齐4人抗告状再送高院,或是10日期限将届不论收到几人抗告就送高院。

北院已陆续收到沈庆京、李文宗抗告状,昨晚也收到应晓薇抗告状,目前唯独柯文哲尚未提出抗告。

对此,民众党台中市议员兼党部主委江和树坦言:「真的很担心柯文哲阿北不提抗告,因为他的个性真的很固执,这一次不是只有4个月而是15个月。」他认为,柯文哲被关押在台北看守所,不了解整个状况、完全无法打官司,只能挨打,太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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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今午已提抗告 北院最快下午将卷证送高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