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著「小英男孩」称号的郑亦麟被控于经济部绿能科技产业推动中心副执行长任内,涉嫌收受东炜建设业者贿赂198万元,协助关说台电提供更多用电量。包括郑男及东炜建设创办人陈健盛、儿子陈冠滔等3人,均自今年8月27日羁押禁见,期间历经一次延长羁押获准,此次押期至今日届满。
台北地检署今日侦结,检方另查出郑亦麟名下帐户出现逾601万元不明财产,今日依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收贿、财产来源不明及洗钱等3罪嫌起诉郑男,并将全案移审至台北地院。稍早,北院召开接押庭,就是否续行羁押一事讯问郑男。
针对收贿、洗钱部分,郑亦麟今出庭证实曾向台电关说,请求协助东炜建设通过申请用电案,并在事后收受东炜建设198万元款项。不过,就财产来源不明部分,郑男表示,由于目前手边没有资料可供确认,在他印象中来源可能包括朋友还款、家人给予资金、租金、讲课收入等,待未来进一步确定后,将如实与法官报告。
庭末,法官谕令郑亦麟、陈健盛、陈冠滔分别以3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交保,并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
郑亦麟(绰号「Luke」)自2022年起至2024年8月19日间,担任经济部绿能科技产业推动中心(下称绿推中心)副执行长,同时兼任经济部政策评估整合办公室属员,另支援行政院副院长办公室。然而,检方调查,郑男涉嫌利用其职务优势,任内两度协助东炜建设向台电关说申请用电。
起诉指出,东炜建设曾向台电「潭美 C/S新设用电案」申请用电,郑男则向台电谎称该申请案为「国家重大政策」,以此方式两度让东炜建设顺利通过审核、增加可用电量。2022年7月间,郑男多次与东炜建设创办人陈健盛及其儿子陈冠滔见面,双方并达成以支付「顾问费」方式交付贿赂。
检方追出,郑亦麟试图掩藏198万元贿款,涉用胞弟郑兆麟帐户收受款项。同年10月19日,东炜建设开出顾问费220万元请款单,并在扣缴22万元所得税后,将共计198万元贿款汇入郑弟户头;事后,郑男双亲献策,由郑母将198万元分23笔提领,郑弟则于报税时将198万元申报为收入,以此方式掩饰不法所得。
另外,检方也发现,郑亦麟名下的3个帐户中,曾在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间,透过某人力资源顾问公司收取薪资共553万余元,并分别存入559万、133万余元现金,总收入合计达1281万余元。然而,郑男各年度却仅分别申报年度所得为115万元、160万元、185万元、218万元,合计679万余元,不明财产相当逾6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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