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地政士事务所所长郑文在分享,北市有屋龄23年华厦屋主,自己找到买方,双方约定好以每坪61.8万元成交,约定总价1978万元,付款方式为签约、用印先付价金1成、完税1成、贷款8成,且买方找好地政士,约定下周签约。
屋主生平第一次卖房,为求慎重,找上郑文在协助,盼多找一位地政士,透过双地政士方式协助这桩交易。
壹苹新闻网粉专:https://www.facebook.com/nextapplenews.tw
郑文在检视建物权状影本时,发现屋主实际登记面积为35.75坪,比起原先误以为的32坪,多了3.75坪,若以单坪61.8万计算,总价约为2189万,会比原先约定总价多了208万。
郑文在说,屋主与建商买屋时,因时代久远,建商登记给消费者的面积,时常有很大的出入,加上权状含主建物、附属建物、共用使用部分,后续还要将平方公尺的单位换算成坪数,因此卖方计算错误后,多以总价约定价金,有时候卖便宜了,浑不自知。
这次屋主多花1.5~2万,为交易安全把关后,还找回差点少赚的208万,故和买方确认坪数及更正买卖总价后,再择期约定签约时间。
住商不动产企研室资深经理徐佳馨指出,台湾房地交易按惯例,地政士费用,嘉义以北由买方支付,嘉义以南买卖双方一人一半。采用双地政士制度,好处是多一人把关,缺点是需要多花一笔费用,另外再加上履约保证制度,将可覆盖绝大多数的不动产交易安全。
壹苹娱乐粉专:https://www.facebook.com/nextapple.entertai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