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修正三读!工厂失火未派人提供资讯可罚1000万
【记者叶家玮/台北报导】立法院今(12日)三读通过《消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总计增修24条文。内政部长刘世芳表示,感谢立法院委员支持通过修正法案,让消防安全制度更趋完善;本次消防法修法是因应去年屏东明扬大火及近年来消防人员殉职事件,以及社会对于公共安全及消防人员工作安全之高度期待;此次修法有两大重点,分别是增订消防人员安全卫生防护专章,强化消防员职安保障;另为强化吹哨者机制并提升企业落实自我风险管理,增进公共安全。
【记者叶家玮/台北报导】立法院今(12日)三读通过《消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总计增修24条文。内政部长刘世芳表示,感谢立法院委员支持通过修正法案,让消防安全制度更趋完善;本次消防法修法是因应去年屏东明扬大火及近年来消防人员殉职事件,以及社会对于公共安全及消防人员工作安全之高度期待;此次修法有两大重点,分别是增订消防人员安全卫生防护专章,强化消防员职安保障;另为强化吹哨者机制并提升企业落实自我风险管理,增进公共安全。
【记者潘袁诗羽/台北报导】行政院日前通过《消防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新增22条文、增订职安专章。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26日)审议《消防法》,内政部长刘世芳表示专章中将加重处罚,如果没有办法再达到法定上面的要求,最高可罚1000万元,如果有重大伤亡,有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盼今天审查顺利。不过民进党籍召委吴琪铭也在会议前表示,行政院版与民进党立委范云的版本因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未签署「不复议同意书」,因此无法审查,遗憾本会期无法完成修法,希望朝野将福国利民的法案放在最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