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放宽生育津贴条件 设籍「10+2」月!明年可合并北北基
【记者张沛森/桃园报导】基于基北北桃共同生活圈理念及城市友好之精神,桃园市生育津贴自明年起放宽设籍条件,明年1月1日起出生之新生儿,父或母在新生儿出生前连续设籍桃园市达10个月,且迁入桃园市前设籍于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达2个月以上,其设籍期间可与桃园市之设籍期间合并计算,达1年即可获补助。
【记者张沛森/桃园报导】基于基北北桃共同生活圈理念及城市友好之精神,桃园市生育津贴自明年起放宽设籍条件,明年1月1日起出生之新生儿,父或母在新生儿出生前连续设籍桃园市达10个月,且迁入桃园市前设籍于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达2个月以上,其设籍期间可与桃园市之设籍期间合并计算,达1年即可获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