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钢猎鹰发出声明回应,针对前外籍球员布拉,公司已于去年7月份发布新闻稿澄清,目前尚在法院审理阶段,一切尊重司法程序。而前球员陈靖寰一案,台钢与陈靖寰先生于112年签订球员聘任合约,合约期间内陈先生涉嫌参与签赌行为。事发前,陈先生曾签立切结书,明确表示若涉及相关事件,同意采取「留职停薪」的方式静候司法调查。
案情于112年10月进入司法程序调查后,媒体对案件的大量报导对台湾职业篮球运动及本公司之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在陈先生亲口承认曾涉入相关案件后,本公司依照切结书及合约精神给予陈先生留职停薪并离队指示。
该案件已于113年7月签结,对于结果台钢予以尊重。司法程序进行期间,陈先生与台钢所签合约已进入第三年,而根据合约约定,台钢有聘任条件的相关事宜上,拥有再议的权利。经内部评估后,决议不再与陈先生履行第三年度的合约条款,故双方合约已终止。
台钢认为篮球运动员为公众人物,本公司坚持以最高道德标准检视此案,基于公司治理与篮球运动的形象维护,希望所有球员都能珍惜现今得来不易的环境。
王澄纬总经理指出「劳资双方对合约履行的看法不同,且都已进入司法程序,以公正的第三方来判断案件,而非不时向媒体放话来捕风捉影伤害彼此,这样才是对于劳资有争议时最佳的处理方法,毕竟球员涉赌或表现未符合合约期待时,球团面对球迷及公众总是要有所作为。而台钢长期投入体育运动,是公益,并非营利,一直以燃烧台钢、照亮发展体育事业为宗旨。对于未能履行合约的运动员,台钢都是『依约处理合约』,在事实未厘清前,用管理失误来描述台钢,这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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