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强调,相关指引并未规定「只能」提供报案证明,所称的「证明资料」具有弹性,应由电信业者综合风险评估,而非一律要求民众报案。

NCC指出,在去年9月26日公布并后续说明的指引内容中已明确写明,当民众申请补发SIM卡、换号或相关异动时,电信业者应「参采用户日常申换及使用纪录,以及民众所提补发原因及证明资料等,综合评估风险」,并非外界解读的「一定要检附报案证明」。不过,由于实务执行仍存在落差,导致相关规定引发误解。

为厘清「证明资料」的实际包括了哪些,《壹苹新闻网》也向负责该专案的NCC专门委员黄睿迪求证。黄睿迪表示,门市实际遇到的状况相当多元,报案证明仅是其中一种方式,并非唯一选项。他指出,若用户本身为长期稳定使用的客户,过去没有频繁补卡、换卡纪录,业者可依既有使用情形进行判断,不一定需要要求提供报案证明。

黄睿迪也说明,实务上可作为参考的「证明资料」,还包括切结书,或其他能佐证申请人身分、确认确实为本人申请的相关文件;只要在业者评估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皆可采取较具弹性的处理方式。不过,若遇到曾多次补卡、换卡,或换卡后门号出现异常行为,例如短时间内大量发送简讯等高风险情境,门市自然会提高审查强度,要求用户提出更完整的佐证资料。

NCC平台事业管理处副处长黄天阳也补充说明,近期与电信事业沟通后发现,部分门市对指引内容仍有误解。黄天阳指出,指引要求的是请民众提出补发原因与说明或证明资料,并非一律仅限以报案证明作为唯一佐证。

他进一步举例,若SIM卡是在出国往返期间遗失,民众可提出入出境纪录作为佐证;若因手机或SIM卡本身故障,则可检附维修证明或旧卡资料;至于eSIM属一次性SIM卡,虽不存在实体换发或补发情形,但原手机若仍留存下载或使用纪录,也可纳入证明资料参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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