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贞昨晚在脸书发文表示,从汪小菲公布的离婚协议来看,在大S再婚或同居后,汪小菲确实就不需要再负担台北市信义区豪宅的水电费、税金、司机薪资、管理费等,「所以汪含扣水电合理。但这个很小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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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贞指出,真正大条的是房贷,依据离婚协议的内容,这笔钱不管大S有没有再婚,汪小菲就是要付,「汪必须付,无从不付。」而从曝光的离婚后购物明细中,还隐约看到大S再婚时的装扮物,「汪小菲当时没有高血压也真的身强体壮」。
而李怡贞也提醒汪小菲,将离婚协议中的个资全面公开,是有刑责的,「该不会之后要搞到被通缉吧!公开这个协议,真的是略输一筹。」
李怡贞在回复中指出,从离婚协议来看,双方当初是有考虑到大S再婚的可能性,「只是爱新觉罗汪觉得现实不可能」。有网友提问,汪小菲提到碍于外汇管制,他是卖画的钱给大s付的买房款,这是否涉嫌洗钱?李怡贞则回复:「你知道的太多了,所以我最后才说他公开其实略输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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