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捷今天在脸书发文表示,要求公务员清廉不是常识吗?「还是中国人的DNA里面清廉的定义跟我们不一样?」大家都有共识贪污是重罪、不是轻罪,那5万元算少吗?这个数字曾是一名大学毕业生两个多月的薪水。而翁晓玲却提案修法,贪污治罪条例第12条中增列「贪污金额在5万以下者减轻或免除其刑」,估计基层公务员顶多就是减轻其刑,那大立委、上人当然就是免除其刑啰,「一旦修法通过,你可以有N个五万。」

吕捷指出,而接著陈玉珍又提案让立委A助理费除罪化,算下来立委一个月可以多约60万元,加上本薪与年终奖金,立委的年收入破千万元。

「这两个法案不只是自肥、而是一种压力测试,测试台湾人的底线。更是一套组合拳,要击溃法治文明的铁拳。」吕捷表示,这两个法案如果过了,但凡有点权力且心术不正的都可以公然索贿,而且还可以宣称「我又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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