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因是2020年6月26日有人在脸书PO文辱骂李沐晴,萝莉塔在下方留言:「哈哈有机会碰面再跟妳说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她老公外遇。」、「因为她已经吃别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应该体会一下女生伤心的感觉,然后她有外遇啊哈哈哈哈。」
李沐晴得知后怒告萝莉塔加重诽谤,附带民事求偿200万元,求偿案上个月开庭时,萝莉塔挺著孕肚现身,坚称刑事部分法院日前判她有罪是错误的,自己没犯罪,并质疑李沐晴提出罹患焦虑症、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事证是「假证据」,因为她问过专业医生,这种鉴定要1到3个月时间才有结果,但李女却在案发后3天就拿到诊断证明。
李沐晴则反批萝莉塔「被害妄想症很严重」,至于萝莉塔指她「不是艺人、身价不到200万」,李女说:「每个人对自己职业的想像度、值哪个价钱因人而异,今天不是我这个人值不值200万,而是今天对我造成的伤害,我觉得祸从口出,不能说我想讲就伤害别人,希望法院还我清白,也让大众知道不要随便讲话、污辱别人。」
李女还说,刑事已经判萝莉塔有罪定谳,法官不会乱判,现在只是赔偿问题,「她(萝莉塔)还那么坚持,我不知道要说什么。」
台北地院审理后,今天判萝莉塔要赔10万元给李沐晴,可上诉。北院尚未提供判决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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