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害女子昨天凌晨在脸书指控,17岁时在车上遭黄子佼强吻,在男方下榻的饭店,他以要办艺术展之名,要求拍摄裸照等情事。她后续收到网友讯息,疑似也曾遭同一人以相似的手法对待,被害女呼吁她们勇敢揭发,「到底还有多少女孩被欺负,我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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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安在脸书「巴毛律师混酥团」以《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 36 条》指出,拍摄未成年人裸照真的很严重,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100万以下罚金。若是违反未成年意愿,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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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安指出,该条例是民国104年立法,她推算时间猜想,「黄子佼拍照未成年人裸照应该是在104年前 所以并不会受到该法处罚」。她语重心长说,「我觉得依照台湾人的个性,他只要好好道歉 其实我觉得有机会安全下庄」,但是「不知道是踩到他哪个点整个心态崩了」,叹「黄子佼大概是这一波塌房塌得最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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