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喻虹渊在IG发限动澄清「再次声明!此女并非我大学闺蜜!会认识她,就是因为有保险规划,经友人介绍认识之,专业的保险从业人员。」强调双方无私交。
据了解,冯瑶华曾经从事保险业务,2018年间,冯女向公胜保险公司的苏姓主管借牌,向喻虹渊游说,购买远雄人寿6年期的储蓄型保险,最后由仔仔周渝民出面与喻女签署合约,双方约定分6期缴纳保险费,每期684万7995元,由喻女以名下帐户自动转帐缴纳。
喻女缴纳1期保险费后,冯女竟因资金出现缺口,向喻女谎称,因该储蓄险保费过高,恐引起国税局查税、金管会误认为是洗钱,最好用现金缴费,她可以帮忙代表公胜公司向远雄人寿缴纳,喻女信以为真,将缴款方式更改为自行缴纳,并将第二期、第三期的保费,交给冯女。
没想到冯女收到现金后,收进自己口袋,做为其他用途,拖了半年才缴纳,后来,冯女又在缴交第4期保费前,向喻女鬼扯预先缴后面的期数可以享有优惠,喻女相信冯女的说法,先将5 、6期的现金交给冯女,但钱全被喻女挪为己用。
直到2021年9月间,喻虹渊收到远雄人寿保险费的催缴通知,喻女觉得奇怪,一查才知被闺密冯女欺骗,因此报警处理,台北地检署去年依涉犯罪欺取财罪起诉冯女。
事件爆发后,公胜曾发声明指出,周渝民、喻虹渊曾透过该公司苏姓保险业务员投保保险,但为「利率变动型保单」,并非「投资型保险」,至于相关保单的投保过程,是由冯瑶华向周、喻二人推介,但投保建议书业务人员均明载为公胜的苏姓员工,强调冯瑶华未曾于公胜保经担任过保险业务员。
台北地院审理时,冯女辩称没有向喻女收取第6期保险费用,但法官依证人证述及书证、Line对话纪录,认定冯女诈骗4、5、6期保险费,总计诈得2063万8995元,审酌她迄今没有赔偿喻女,也未获谅解,今依诈欺取财罪判冯女2年8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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