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登魁是屏东农村子弟,家境清贫,曾擦过皮鞋、拉三轮车,但他一路打拼成为媒体大亨,在演艺圈人望极高,曾经营蓝宝石餐厅歌厅秀、创办八大电视,捧红过猪哥亮等多名大咖艺人。
判决指出,杨登魁与曾忠信2011年8月共同成立登信开发事业公司,由杨登魁担任负责人,曾忠信是董事,杨登魁2012年12月过世后,曾忠信接任登信董事长,但他未经董事会决议,陆续以资金调度借贷为由,挪用登信资金「借」给自己名下的亮品、凤翔、阳明山、合冠等4间公司,而且不用担保,导致登信承受资金无法回收的风险。
辩称「概括授权」
审理时,曾男辩称他与杨登魁曾合作很多个案,彼此互信,亮品等公司都是关系企业,调度资金都是为了大家的利益,而且这些公司与登信的股东高度重叠,人力相互支援,类似集团,大金主杨登魁与其他股东基于信赖,将营运决策与资金运用「概括授权」给他,他基于商业判断调度资金,而且相关借贷都已还款,并无造成登信财产利益实质损害。
但台北地院认为,即使登信公司前董事长杨登魁生前非常信赖曾男,委托他全权管理登信、授权他统筹运用公司资金,但杨登魁于2012年底死亡后,授权、委任关系已消灭,曾男却擅自挪用登信资金,借贷给其他公司,造成其他公司有额外使用各笔资金的利益、登信却无法运用各笔资金而受到损害,虽然曾男事后陆续清偿款项,仍构成背信罪,审酌后判他2年徒刑。可上诉。
杨宗宪怒批曾男「相当可恶」
针对判决,登信公司及杨宗宪今透过律师蔡政宪表示,曾忠信挪用杨登魁资产实际上超过2亿元,后来虽陆续偿还部分欠款,但光是登信公司部分,曾忠信仍有数千万元抵赖不愿返还,因此杨家才愤而提告,由于杨登魁骤逝后,杨家人积极处理遗留事业,原本有意接手,但发现杨登魁在旅馆业务的众多投资,光是由曾忠信协助管理的3家北部公司(登信、阳明山出雾、亮品),包括各股东投资额有10余亿元资产,但曾忠信在这些公司的股权出资,竟是向杨登魁支借逾2亿元,曾男并利用杨登魁的名义对外招募股东,多家公司账目不清,甚至曾男利用杨登魁骤逝、权力真空时,大量挪用相关公司资产,登信公司原本有数亿资产,却一度连几千元的税金也缴不出来。
因此杨家在10余年时间中,用尽各种方法让曾忠信承认及返还逾2亿元借款,并让曾忠信一一交出相关公司经营权,才得以委托会计师清查账务,并提起本件告诉。
登信及杨宗宪还痛批曾男相当可恶,对相关公司经营不善,造成登信及阳明山出雾这两家公司已不对外营业并出清资产,以减少股东损失,据悉曾男主导经营的亮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杨家已先行出脱持股)也面临清算,可知曾男坑杀多少股东,但他经营公司时却利用管理公司过程,用不同的公司及名目,到处榨取公司资金,谋求自己利益。目前登信及杨宗宪已联合多名股东陆续提出告诉,向曾男声讨权利。
记者联系不上曾忠信,无法得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