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涵瑜透过经纪公司向《壹苹》谈到被爆料的心情:「其实不太意外,因为这件事情其实在两年前我就已经得知了,当下就有马上请律师处理,也有对做这个影片的人提告了!不过虽然已经过了这么久,还是会有很多身边的人看到影片然后来跟我说。」

陈涵瑜坦承心情受爆料事件的影响。无限志娱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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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涵瑜坦承「还是会很难过,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那个是换脸」,回想刚发生这件事情的时候,自己常常做恶梦睡不著觉,也有去看心理医生,吃安眠药助眠,怎料,事隔多年后又再被爆出来,难过的心情可想而知,陈涵瑜也提供去年发出的律师声明,证实所言不假。

陈涵瑜早在去年就发出律师声明。无限志娱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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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声明
汉声法律律师事务所颜嘉德律师谨代当事人陈涵瑜小姐声明,就发现有不肖人士盗用陈涵瑜小姐之肖像,并以深度伪造(俗称AI换脸技术)后制违法不实之影像,再刻意散布之,此举已严重影响陈涵瑜小姐之权益,故特此声明如下:
一、 陈涵瑜小姐早已于民国111年发现有不肖人士盗用陈涵瑜小姐之肖像,并以深度伪造技术后制成违法不实之影像来诈骗一般民众,影像内容均为不实且与陈涵瑜小姐无关,对此已委请本律师提告并案件系属于司法机关审理中。惟近日陈涵瑜小姐发现另有不肖人士持续散布该等侵害陈涵瑜小姐名誉之深度伪造影片,陈涵瑜小姐与本律师对此表达最大之谴责,将继续依法诉追该等不肖人士,以保护陈涵瑜小姐之权益。
二、 承前述,就另有不肖人士持续散布该等深度伪造影片之行为,经初步循线查证已掌握之证据,可认至少为某位刘姓人士透过LINE通讯软体所为,后续将继续搜集更多证据资料提交司法机关。在此本律师提醒各位民众,散布该等深度伪造影片除涉嫌散播猥亵物、诽谤、个资法等,亦构成刑法第28章之1妨害性隐私及不实性影像罪,且深度伪造影片之附著物及物品如手机、电脑等,不问是否属于犯罪人,均属没收之范畴。本律师将会对本案所有证据涉嫌之手机与电脑全数声请搜索扣押并要求司法机关没收之,请民众切勿以身试法。再次强调,深度伪造影片等关于此类妨害性隐私及不实性影像罪之行为,均应予以最大之谴责与抵制,请民众勿予转传,共同维护安全干净之网路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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