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日前在忠孝东路举办「K歌快闪」活动,安排动力火车与网红布莱克薛薛、何美、哇系黑龙、阿拉斯等人登上一辆由大货车改装而成的「优步大黄」,车身侧面透明,可见歌手们在车上开唱,行驶在繁华的台北市忠孝东路,宛如移动式演唱会现场,成功吸引路过的人车注意。
不过,台北市交通局运输管理科长朱宸佐今表示,此车辆属于游动广告车,未事先申请就上路,将依违反台北市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第29条规定,处使用人或车辆所有人新台币6000元至3万元罚锾。
依据「台北市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规定,车辆设置游动广告应事先向台北市交通局申请许可,此外,广告物以张贴、漆绘为原则,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
对此Uber也发出声明,指出针对9月13日傍晚优步大黄K歌快闪活动,为了确保活动参与人员的安全,平台与承包活动和广告之代理商确认完成且取得交通安全相关法规所要求的广告车体验证申请许可、活动通行证、活动保险、路权申请等作业。惟遗漏依照「台北市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要求取得广告物许可,平台与广告活动承包代理商将后续与主管机关沟通,并且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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