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裁准后也发出新闻稿说明裁定理由:经本院讯问被告后,并参酌检察官所提出之相关事证,认被告谢宜容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对主管(监督)事务图利罪、同条例第4条第1项第1款侵占公有财物罪、同条例第6条第1项第1款意图得利,抑留不发职务上应发之财物罪、政府采购法第87条第3项以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开标发生不正确结果罪、同法条第5项意图影响采购结果或获取不当利益,而借用他人名义投标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并有逃亡、勾串共犯、证人之虞,有羁押之必要,并禁止接见通信。
谢宜容凌晨到新北检应讯时戴著棒球帽,还戴著遮脸,刻意低头闪躲媒体拍摄,对于记者们询问,「有图利厂商吗?觉得无辜吗?」、「觉得是政治恶斗吗?有没有什么想要澄清的?」、「对过世的公务员感到抱歉吗?」谢宜容一路低头不说话,直接被调查官带进侦查庭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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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宜容除被指控疑因霸凌导致公务员轻生遭调查,还被检调查出涉嫌拿公帑宴客、花百万元装修自己的办公室,甚至挪用就业安定基金,花费3.9万元在办公室装轨道灯,以及24小时照明她所栽种的植物,致北分署的电费暴增55万元。此外,新北检约谈谢女除厘清她是否有违背职务行为致吴姓公务员死亡,日前指挥调查官到劳动部调取资料后,发现北分署疑有采购弊案,因此发动搜索、约谈行动。
新北地检署指出,检察官讯问后,以谢宜容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抑留不发职务上应发之财物、图利及违反《政府采购法》以非法方法使开标发生不正确结果、借用他人名义投标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灭证、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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