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匡怡在社群发文直言:「10/15镜周刊写我是全篇假的。我这辈子根本没做。」她表示,自己平时确实常到专柜消费,也曾向专柜人员确认,对方均表示「陈小姐是很好的客人」,并否认周刊所描述的相关情节。陈匡怡痛批此类内容属于蓄意造谣,「蓄意造谣很糟糕」,并明确提出诉求,要求更正、道歉与赔偿。

陈匡怡委由律师发出「严正公开声明书」,声明指出,《镜周刊》第472期以「被爆半夜私讯轰炸」、「穿薄纱睡衣骚扰学长」等耸动标题与内容,未经查证即刊载涉及陈匡怡的虚构情节,已严重扭曲其形象,侵害其名誉权、肖像权及隐私权。声明中强调,「本人从未有过该报导所描述之行为,相关内容纯属捏造所为,别有居心之荒谬指控」,并指相关报导已对其身心造成莫大伤害。

声明同时要求《镜周刊》立即下架并收回该期不实报导,于同一版面及官方网站刊登道歉启事,并停止一切侵害权益之行为;若未改善,将委托律师进行法律行动,包括提出刑事告诉及民事求偿,「以捍卫清白,绝不姑息媒体滥权及恶意诽谤之行为」。该声明由至芃法律事务所郑芃律师代为发出。

对于陈匡怡发出严正声明并表态提告,网红「黑心律师」杨律师也在社群平台发文分析后续走向。他指出,名人相关案件往往同时牵涉法律与公关层面,「不能只思考法律层面,更要评估公关层面的利弊」,并直言「法律这块输的机率很高时,更不该冒然提告」。

杨律师进一步指出,即便选择提告,「也不该是新闻过了二个多月后才告」,否则恐对当事人形象有害无益。他并推测,若进入诉讼程序,媒体「会开心地反击,因为能创造独家新闻及点阅数」,最终可能出现「花钱、花时间,又被法院认证,还帮媒体创造独家新闻及点阅数」的结果,直言这份严正公开声明「对陈匡怡有害无益」。

陈匡怡委由律师发出「严正公开声明书」。翻摄陈匡怡脸书
陈匡怡委由律师发出「严正公开声明书」。翻摄陈匡怡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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