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退税对象为今年5月11日以后申报及今年5月10日以前向非户籍所在地国税局申报的人工、二维条码与税额试算纸本回复退税确认申报等案件。

南区国税局表示,本批退税凭单兑领期限至今年12月30日止,民众接到退税凭单请尽速兑领。

退税凭单金额未达新台币5000元者,请携带国民身分证、印章及退税凭单向凭单上所指定的金融机构兑领现金。

金额达5000元未满2万元者,则需至金融机构或邮局,以票据交换方式领取退税款,若金额达2万元以上者,禁止背书转让,仅能将该凭单存入受退税人在金融机构或邮局开立的存款帐户。

南区国税局呼吁,每年于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可多加利用本人、配偶或申报受扶养亲属于金融机构或邮局的存款帐户办理直拨退税,国税局核定退税时,会直接将退税款拨入申报时指定的存款帐户,可节省往返金融机构的兑领时间,也可兼顾防疫减少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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