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FTX交易所破产,风波越演越烈,本周一财政部长苏建荣在立院备询时表示「可提列个人损失」,今天立委李贵敏提及,受害人去跟税捐机关讨论的时候,得到不能认列的回应,恐会让民众认为「财长的承诺跟稽征单位回答不符」,对此,苏建荣则回答「不会」。
李贵敏表示,有必要让财政部官员及单位知道这件事情,若「稽征单位回答的跟部长在院会承诺的不同,事情就很严重」。苏建荣则回答会加强宣导,并表示,损失不是现在认列,而是明年5月申报的时候认列。
但由于FTX事件涉及海外所得的「最低税负制」,苏建荣说,若纳税人在海外投资加密货币的损失,要抵税需先有2个前提,一是有明确的交易价格及成本资料,二是有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海外所得,再外加670万的免税额,如果没有达到这些条件,海外投资损失将无法抵税。
苏建荣说,海外所得在100万元以下,不用申报最低税负制,投资人恐将不能透过最低税负制来抵税,但他也说,若是国内交易所,就适用国内综所税规定,因此可以抵税。
立委张其禄问,FTX破产后,投资人的资产市价该怎么认定?苏建荣说回,要看个案的状况,取得的时间或实现的时间都不太一样,在计算所得时要看每个取得的时间点、成本及价格的关系。
苏建荣指,财政部会要求国内交易平台提供相关的资料,但国外的部分,是境外所得,除非进到最低税负制,否则无法让投资人海外的损失抵税。他说,现行的税制就是这样,不可能叫国外的平台提供资料,一定是纳税人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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