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台湾民众党党团、委员张育美等18人分别拟具「货物税条例第十二条之六条文修正草案」等3案。财政部长苏建荣今出席并备质询。
依据环保署统计,截至今年12月底,约有7.8万辆一期至三期的老旧大型柴油车未汰换。
财政部表示,为加速报废老旧大型柴油车,改善空气品质,现行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6条文规定自2017年8月18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报废一期至三期各种大型柴油车,并购买新大型车,同时完成新领牌照登记者,减征货物税每辆最高40万元。
财政部表示,由于大型柴油车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优惠至今年底到期,财委会今审查通过后,大型柴油车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延长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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