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期局指出,5家寿险业者已决定变更管理金融资产之经营模式,属证券交易法第36条第3项第2款对公司股东权益有重大影响事项,应依规定于事实发生日起二日内办理公告,但经查南山人寿至今未依规定办理公告。

而国泰人寿、台湾人寿、新光人寿及中国人寿等4家寿险公司则有延迟公告情事,核有违反证券交易法,对南山人寿为行为之负责人处罚锾120万元,并对国泰人寿、台湾人寿、新光人寿及中国人寿为行为的负责人处罚锾各72万元。

证期局指出,经过资产重分类后,南山人寿净值提高3265亿,净值比由负0.83%转为正5.47%,变动最大。因南山至今尚未公告,也会要求补公告。南山人寿回应,针对本日金管会公告之裁罚,本公司虚心接受,将尽速办理公告。

国寿重分类后净值提高2426亿,新寿提高386亿,台寿与中寿都各自提高300亿以上的净值。

金管会重申资讯公开之即时性、正确性及完整性,为奠定资本市场公开、透明及有效运作之重要基石,为保障投资,公开发行公司应落实证券交易法资讯公开之作为义务,应妥适评估应公告事项对公司财务业务的可能影响,于规定时限内在公开资讯观测站办理公告,充分揭露攸关投资人决策之相关资讯,降低资讯落差,以维护股东及投资人权益。

更新: 17:40(新增南山回应)

 

★快点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B按赞追踪《壹苹新闻网》各大脸书粉丝团,即时新闻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闻!

壹苹娱乐粉专

壹苹新闻网粉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