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2021年12月30日预告「耗水费征收办法」草案,预计2022年7月1日起,针对电子业、钢铁业、纺织业及水泥业等单月用水超过9000度,约1700家用水大户,于每年11月至隔年4月的枯水期,每度征收3元的耗水费。

依据水利署规划,耗水费每年征收1次,第一年耗水费收入上看10亿元,因丰水期不收费,耗水费规划2022年7月1日实施,首批耗水费征收单将以2022年11月至12月用水度数计算,最快征收单2023年1月开出。但经济部考量2022年7月针对大户调涨电价,因此耗水费并未如期于2022年7月1日上路实施。

经济部长王美花多次于立法院被立委质询何时开征耗水费,她多次表示耗水费目前还没有实施,确实因为俄乌战争、国际高通膨,整个影响物价稳定,会斟酌台湾的水情及国际通膨情况,仔细评估实施点,再向外界说明报告。

经济部今表示已于1月6日发布耗水费征收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对枯水期单月用水量超过9000度大用水户开征耗水费,并公告耗水费减征及抵减项目认定作业要点、用水回收率行业基准区间2项开征所需的行政规则。

经济部今指出,2月1日起开征耗水费对象为单月用水量超过9000吨(度)的大用水户,每度征收3元耗水费,为鼓励大用水户落实节水措施,只要回收率达到公告的标准,费率可优惠调降至2元或1元,地下水全数用水量均纳入征收,并以3元费率计征,无优惠费率。

此外经济部今表示,使用再生水、海淡水、开发水资源或投资节水设备者,也享有最高60%耗水费减征优惠。为使大用水户有缓冲期进行节水设备投资,2025年6月30日前大用水户耗水费减半收取。

水利署表示,2016年5月25日总统公布增订水利法第84条之1,赋予开征耗水费法源,6年多来该署积极与工商团体、环保团体、各相关部会、地方政府等沟通,考量气候变迁,稳定供水将是台湾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课题,百年大旱凸显用水大户应负起节水企业社会责任。经济部充分评估水情、经济冲击等发布耗水费征收办法,促进产业节水并落实用水正义。

水利署说明,为配合耗水费征收,2022年4月至5月再次邀请工商团体代表,共同讨论草案内容及征收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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