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司官员表示,首先可检视双方合约上是否明确写明为委任关系,若是委任经理人必须赋予协助管理公司事务,且对外签约的权力与权限。有时候甚至委任关系须经由董事会决议通过,若当初有董事会通过,解任程序必须也由董事会通过。

通常公司委任经理人最常见是总经理或顾问,至于公司新创的技术长、法务长、营运长等这些职称,仍要看是否有委任合约。如果是委任合约,不需要像雇佣关系事先预告,单方可随时终止契约,雇佣关系需先预告,除非发生严重危害公司名誉被惩戒式离职。

此外,法院也会检视的关键是薪资单上是否帮经理人投保劳退金,通常公司不会帮委任经理人投保劳退金,除非特别在合约上注明。经济部官员指出,对外虽号称是委任经理人,但公司依然帮他投保劳退金与劳健保等,法院实务上从薪资单判断,仍会认定是雇佣关系,非委任关系。

魏国章2020年7月被挖角至鸿海集团担任副总暨MIH技术长,去年5月董事长刘扬伟不满魏国章的工作能力,将章的办公室从南港经贸园区调至鸿海土城总部,失去专属办公室,也不能碰MIH相关业务,犹如被打入冷宫后再逼退。

 

鸿海今天回应表示,公司依法办理,并静待司法判决,任何不实言论不排除循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新北劳工局指出,2022年10月下旬接获调解申请,11月中旬召开调解会议,双方对于契约关系属于《劳动基准法》上的「雇佣关系」,或依《公司法》规定之「委任关系」看法不同,因此调解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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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海传逼退前技术长魏国章挨告职场霸凌 新北劳工局曝「调解不成立」卡关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