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金检10家银行、7家信合社与3家票券公司,每家金融机构抽查20~30户。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说,目前这些房贷户缴款都是正常,没有违约情况,抽样有疑虑约20~30户。

银行局发现银行办理授信过程没做好把关,没做好KYC,办理房贷授信过程有疏失,没评估借户收入真实性,未审慎评估还款能力。还款资金由别人帮忙还款。贷后资金由代书或第三人代理多名借户提领现金,而发生金流断点,这些都是交易异常的态样。

联邦银行及新光银行涉及未完善建立及落实执行洗钱防制作业,核有违反洗钱防制法,核处150万元罚锾,违法事实理由说明如下:

 

 (一)未落实认识客户及客户身分持续审查作业:1、对进件来源通路媒体有负面报导者,仍未纳入观察名单,进件来源控管不当。2、对借户所得来源未确实查证其收入真实性,或未审慎评估其资力及缴息还款能力。3、借户部分购屋资金由他人提供资金存入借户存款帐户,再汇予卖方,惟未检视借户购屋自备款来源之合理性。

联邦银行晚间发表两点回应如下:一、 本行办理购屋贷款业务,已建立严谨审查机制并落实执行,绝无金管会检查所称有配合炒房团贷款之情事,本行为此造成商誉受损,特予声明澄清。

二、 针对金融检查所列缺失,已于陈述意见中检附相关事证充分说明均有依相关规定办理,惟未获采纳。针对金管会的裁罚,深表遗憾。

更新:20:23(更新联邦回应)

 

 

 

 

(二)未完善建立或未落实执行帐户及交易之持续监控机制:1、贷后资金有由代书或第三人代理多名借户提领现金,而发生金流断点之情事,或未发现及查明贷后资金由第三人代理汇款至代理人他行帐户之原因。

2、房贷客户之存款帐户有由第三人代理汇出至非案关其他信托帐户之异常情事,未落实执行交易合理性之判断及监控。

 (三)未落实检视或查证是否为可疑交易:对客户经常代理他人存、提大额现金,且经洗钱防制交易监控系统产生之警示案件,未落实检视或查证是否为可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