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企业之本,没有人才就没有企业,对高科技产业更是如此。
台湾早期从美国引进IC制造技术,从「从无到有」,人才需求十分殷切。除了由工研院电子所训练出的专业人才转任民间企业外,IC公司在企业内培训,以及吸引美国华裔人才返台,都是台湾IC公司西引人才的重要管道。
1980、1990年代,美国与台湾的薪资待遇差距很大,「心甘情愿」弃美国高薪返台服务,除了个人、家庭因素、返台为国效力,以及期望能够在台湾创造事业、职涯的新局面外,台湾当时「员工分红配股」制度,可能为员工创造出庞大的收益,是吸引人才的一大诱因。
联电是台湾第一家IC制造公司,它立下台湾IC制造的「里程碑」,也建立一些新制度,使联电能够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联电,其中最重要的是「分红配股」制度。当时联电的公司章程规定,可以将公司盈余的25%分配给员工。员工的分红除了现金外,部分的分红可配发股票。
这种分红配股方式,员工可以无偿获得公司股票,依当时的法令,员工的分红配股可以用面额计算所得。由于股票的市值通常远大于面值,因此员工获得配股的价值,远大于公司付出的金额。
举例而言,某公司员工分红获得公司20张(20000股)配股。假设公司股价为60元,则该员工将配股的股票,出售后可得120万元,而该员工的分红所得,是以面额20万元计算。
分红配股让员工享受「资本利得」的好处,公司愈赚钱,员工可获得的配股愈多,同时公司的股价也会愈高,员工分红配股的价值也愈高,员工当然会心甘情愿为公司效命。
在此先说明IC、半导体的差别。半导体是由「积体电路」(Integrated Circuits,IC)、「分离式元件」及「光电元件」三大类组合而成。其中IC产值最大,约占整体半导体的85%左右。
分离式元件(Discrete)包括电晶体、二极体及整流器。光电半导体包括发光二极体(LED)、雷射二极体、光电感测器等。
员工分红制度在大部分公司的章程皆有明文记载,联电将员工分红比率大幅提高到25%,并且将分红配股纳入。这对台湾的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起了「示范效应」,许多公司「群起效尤」「大方」地将公司利润与员工「共享」,不仅可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同时可让从业员工「群策群力」共同将公司的营运推向高峰。
台湾IC制造业向来是「治军严谨」管理有「军事化」的味道,上级对其属下往往「不留情面」以严厉的口气纠正下属的缺失。在IC制造业工作的员工,承受的压力很高,一旦出了「错失」,主管可能会「大声斥喝」,此时只有「忍气吞声」接受主管的「教训」。
在IC厂工作,总有遇到被主管「大小声」的时候,有了分红配股制度后,很多员工被主管斥责时,由「忍气吞声」进化到「忍气吞股票」,内心的「不平之气」降到最低点。
1990年代联电、台积电股票在市场行情不错,股价高,因此可吸引很多海内外人才加入。
每年公司配发股票给员工的时刻,是大家期待的焦点。当时台积电是由部门主管将股票发给员工,每位员工配发的股票是用「信封袋」密封,外人无法得知股票的张数。当时有经验的员工可凭「目视」「信封袋」的厚薄,猜出股票的张数。更有人利用「游标卡尺」测量「信封袋」的厚度,推算股票的张数。
分红配股成为台湾IC产业及高科技业吸引人才的「利器」,不仅吸引本地很多人才投入,而且吸引海外人才返台加入台湾高科技公司。
不少任职于台积电、联电等公司的员工,经由分红配股制度,在短短数年间累积很大的财富,让他们获得「财富自由」,累积自己创业的「本钱」。
早期台湾高科技公司的股本低,可以「大方」配发股票给股东及员工。经过多年的配股后,公司股本膨胀很大,因此目前大部分公司的盈余,通常只配现金股息给股东及员工,不再配股票股利。
2008年为配合「国际会计准则」,员工分红必须「费用化」,以往的「优渥」的分红配股无法延续。取代的方式是「限制型股票」等措施,不过对员工能获得的利益是无法与之前的分红配股相比。
目前只有新创公司,还可以有类似以往分红配股的福利。主要是因为新创公司有较大的弹性,公司可以规划技术股,每年依员工的贡献配发给员工。除此之外,也可如以前分红配股制度般,将公司的部分利润以股票配发给员工。
加入新创公司的最大风险是公司有可能无法成功,以结束营业终结。因此新创公司以远优于目前上市公司的分红配股方式,吸引人才加入是无可避免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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