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通过立委临时提案,指出近3年受COVID-19影响,财政部皆于5月综所税报税季前,公布将报税期限由5月底延至6月底,但今年疫情虽趋缓,轻症确诊者不必隔离,但现在通货膨胀、物价全面上涨,建请财政部尽速研议今年再次延长综所税报税期限。
对此,财政部官员表示,延长报税季除可能增加会计师、记帐业者等负担,过去3年报税季展延,主要是基于税捐稽征法规定,国家遇到天灾事变可以展延申报期间,但当前疫情趋缓,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也已宣布,诸多防疫措施将松绑、取消。
针对立委关切在通膨影响下的纳税人权益,财政部官员指出,若纳税义务人受疫情影响而遇缴税困难情形,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提供延、分期缴纳税款措施,可多加利用。
财政部先前说明,受疫情影响而若无法于申报期内一次缴清税款,需要者可申请延期缴纳,期限最长1年,或是分期缴纳,最多分3年。
财政部指出,申请分期缴税最长以36个月为限,本税、滞纳金需按日加计利息,但滞报金、怠报金及罚锾不加计利息;有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款需求者,记得要在规定「纳税期间内」,透过网路(税务入口网)、邮寄及临柜办理等3种方式向稽征机关申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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