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花今日出席立法院经委会前受访表示,目前尚未收到中国通知,希望中国与台湾贸易往来按照规定处理。媒体询问我方是否会主动询问,王美花则表示,应是中方来与我方磋商。
经济部国际贸易局提出三点说明,第一,我国对中国大陆物品的进口规范,是依照民国82年4月所订定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贸易许可办法」来管理,如符合不危害国家安全与对相关产业无重大不良影响下,就可公告开放进口。
贸易局也每2个月召开「开放中国大陆物品输入审查会议」审查,多年来基于国内需求,事实上已准许9835项中国大陆农、工产品进口。
第二,就我方的了解,中国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14条即明定,公告后应通知我方,但目前我政府仍未收到通知。依据同一规则,中方若认定构成所称的贸易壁垒,则应采取双边磋商、启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或采取其他适当的措施。
第三,两岸的经贸互动是互利互补,是区域间甚至是全世界供应链的关键一环,对全球稳定繁荣至关重要。中方不宜将贸易议题复杂化、工具化,干扰全球经济发展。
考量两岸的经济条件与结构不同,若有需要,我方愿意在不设前提的情况下,就贸易议题与对岸磋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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