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说明,2.0方案针对房屋所有人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进行「全国归户」,要求地方政府 「必须」在2%至4.8% 范围内按户数订定差别税率,且采「全数累进」。
不过房屋所有人如果将住家用房屋释出至租赁市场,且申报租赁所得达租金标准,可适用较低的1.5%至2.4%,与2.0方案一般非自住房屋适用税率2.0%至4.8%相较,不仅最低税率少0.5%,最高税率更少2.4%,也比现行最高税率3.6%少1.2%。
财政部希望透过税率差距,鼓励多屋族将空置或作低度使用的房屋释出,提供出租使用,出租房屋税负不但没有增加反而降低。
财政部特别提醒,2.0方案仍维持公益出租人及社会住宅优惠税率1.2%,多屋族如将房屋提供作社会住宅或公益出租使用,税负将更为减轻,房屋所有人可多加利用。希望透过出租适用较轻房屋税税率的设计,增加住家用房屋租赁市场的供给量,以平稳租金,且出租房屋税负反而减轻,房东不会借此调涨房租,可让想租屋的人都租得到好屋,实现居住正义。
财政部进一步说明,目前全国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约60万户,按内政部统计全国低度使用(用电)住宅之比率(约1成)推估,约有6万户潜在空置或做低度使用的房屋,可释出至租屋市场。
以房屋现值100万元的住家用房屋为例,在2.0方案下,如果出租且申报租赁所得达租金标准,房屋税最高税率为2.4%,较现制最高税率3.6%或最高税率4.8%,至少可减轻1.2万元至2.4万元。
财政部表示,依房屋税条例第5条规定,现行供营业或自由职业事务所等使用者,授权地方政府于3%~5%税率范围自行订定征收率,目前已可就营利事业持有非住家用房屋,按较高税率课征房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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