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检署今天表示,中检检察官因侦办违反著作权法案件,于11日指挥调查局中部地区机动站,持法院核发的搜索票,至大立光电公司进行调查及搜索。并约询公司研发部门黄姓总处长、陈姓副处长、黄姓课长等3人。

全案经检察官复讯后,认定3人涉嫌违法重制、以侵害电脑程式著作财产权的重制物,作为营业使用者罪等罪嫌重大,分别谕知黄姓总处长100万元、陈姓副处长60万元、黄姓课长20万元交保,并均限制出境出海。

大立光电公司昨天发布重大讯息指出,检调单位至公司进行调查及搜索,将全力配合检调单位调查,案件对公司财务业务无重大影响。(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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