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21日通过俗称囤房税2.0的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乡林集团董事长、商总主席赖正镒今天表示,草案影响最大的,就是非自住的房屋持有人及开发商,但开发商只是提供者,并非拥房者,且有销售业绩及进帐等各种压力,不可能刻意囤房。
对此,财政部重申,草案中「非自住」房屋方面,建商余屋持有年限2年以内的法定税率,区间将落在2%至3.6%,超过2年则适用一般非自住税率2%至4.8%。
检视现已实施囤房税的地方政府,财政部表示,对于建商合理销售期(宽限期)多订在3年,台北市则订在1.5年,财政部折衷取2年,同时也去了解市场状况,多数订价合理的建案在2年内可销售约7成,最终订出来的合理销售期2年有凭有据。
建商余屋超过2年,税率才会达到2%至4.8%,财政部指出,是希望引导建商评估后续税负成本,积极调整订价策略进行出售。
此外,赖正镒说,政府每到选举就大幅炒作「居住正义」,却没有想过每次加税,最后是消费者买单,这次提高税率虽可增加新台币45亿元税收,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屋主最终就是把增加的房屋税,提高租屋者租金或加价卖给下一位买家。
财政部表示,新方案上路后,出租且诚实报税,租金所得达一定标准的房东,税率将从现行的1.5%至3.6%,降到1.5%至2.4%,因此这次修法不会增加房东税负,所以房东不至于因新方案,将税转嫁给房客。
财政部指出,新制反而将房东税负降低,鼓励投入租赁市场,让房屋有效利用,税制是中性的,售价以市场机制论定。
根据行政院会通过的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未来住家用房屋税将采全国归户,单一「自住」税率降至1%;「非自住」房屋税率调高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条件的出租、继承、建商2年内余屋。
据财政部估算,调降全国单一自住房屋税率,受影响房屋数约310万户、税收减少约23亿元。其余修正部分,预估受影响房屋数约89万户至128万户、税收增加约45亿元至55亿元;低价免税屋以自然人持有「全国3户为限」,估计影响7.8万户、税额增加7000万元。
因此,整体方案上路后,预估增加税收约22.7亿元至32.7亿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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