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争议来自于有些癌症患者过去买的医疗险为住院理赔,因癌症治疗日兴月异,有些只需门诊用药不需住院,但导致无法获得住院理赔,但已罹癌也无法再购买实支实付的医疗险。
保险业高层表示,过去团体险也曾有门诊保单,也卖过类似弱体保单的糖尿病保单,或是区分吸烟与非吸烟体保单,但是连这些都卖不动,卖不好了,原因之一是太贵,另外风险集中,使用率太高,变成「必赔保单」。
首先要旧保单去更改条件很困难,是不通的,且没有新药理赔的资讯,没有标准,费率很难估算,发生率根本算不出来。未来新药愈来愈多,太复杂,就算设计出附约,一定会愈来愈贵,每年都涨价,最后变成有需要的才会留下来。
业者指出,卫福部一开始的逻辑与想法就不对了,试想连健保都无法支付,怎会要求商业保险来cover?就算设计出来了,考量成本的昂贵的保单有多少人愿意买?这是风马牛不相干。
癌症新药治疗费用昂贵,应该是能负担得起的人自费,有能力负担才去选择,现在要保险业者帮忙付不太公平。「全世界没有人这样做!」
除非业者被主管机关要求强制遵守,不过有了产险防疫险惨痛经验,也不可能多家参与,到时可能要求龙头保险公司做,可预期保费一定不低,可能理赔条件也会很严苛。
某保险公司说,就算设计出癌症门诊保单须自付30%,保单也会亏钱。
保险局表示,目前寿险公会将与业者讨论,必须精算成本,研议健保署的提议如转换保单、附加条款等是否可行,评估没有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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