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与金管会2020年公布的名单相较,玉山金失去发动敌意并购资格,国泰金、永丰金及开发金新进榜;银行方面,原班人马不变,再新增永丰银及上海银2家。
「金控投资管理办法」及金控或银行投资金融机构相关令释规定,民营金控或银行发动非合意并购必须符合4大条件,即要符合资本充实、经营能力佳、有国际布局发展能力及企业社会责任良好。
因「资本充实」条件须视个案申请时设算的资本适足率及双重杠杆比率等相关指标为准,金管会近日公布,若排除资本充实条件,依2020年至2022年期间财报、海外据点布局及公司治理评鉴结果,共有7家金控及8家银行符合发动敌意并购资格。
金管会今天公布详细名单,符合名单者包括富邦金、中信金、国泰金、台新金、元大金、永丰金、开发金,北富银、中信银、国泰世华银、台新银、元大银、永丰银、玉山银及上海银。
金管会2020年曾揭露,当时有5家金控及6家银行符合发动敌意并购资格,包括富邦金、中信金、玉山金、台新金和元大金,北富银、中信银、玉山银、台新银、元大银及国泰世华银。
与2020年名单相较,玉山金失去发动敌意并购资格,国泰金、永丰金及开发金新进榜;银行方面,原班人马不变,但新增永丰银及上海银2家。
国民党立委李贵敏今天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上关注金管会是否赞同金融机构发动敌意并购,金管会主委黄天牧答询时表示,金管会提供制度,是否并购由市场上自己决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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