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统计,目前同时符合前一年度在全世界银行资本或资产排名前50名内及在国内办理理财业务达5年经验的银行共有4家,包括瑞银台北分行、法巴银行台北分行、渣打银行台湾子行、汇丰银行台湾子行。

除了瑞银已开办财管2.0业务外,外界预期金管会此次修法,将有助法巴银、汇丰银及渣打银抢进台湾亿级高资产财管商机。

金管会今年9月公布「银行办理高资产客户适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务管理办法」修正草案,目前已完成法规预告。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今天在例行记者会说明,预告期间外界无意见,仅央行建议酌修部分文字,不影响修法精神。

金管会此次修正重点在于扩大引资揽才条款适用对象,纳入银行或银行总行、母行、所属集团申请前一年度在全世界银行资本或资产排名前50名内,可不受管理资产规模须达一定标准的限制。

先前有外银向金管会反映,集团在国际排名属前段班,但在台湾管理资产规模未达原先办法所定条件,以致无法申请开办高资产财管业务。金管会因此采纳外银建议调整规范,鼓励具备财管专业及能力的大型银行参与国内高资产财管市场。

金管会官员表示,先前公布修法草案后,法巴银、渣打银、汇丰银等符合草案条文规定的国际性大型银行均有向金管会了解法规进展,至于法规上路后,业者是否提出申请,由业者内部自行评估决定。(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