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官网26日傍晚发布「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诉美『通胀削减法』补贴措施答记者问」,披露上述讯息。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称,为维护中方新能源汽车企业利益和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公平竞争环境,3月26日,中国就美国「通胀削减法」(降低通膨法,Inflation Reduction Act)有关新能源汽车补贴等措施诉诸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商务部指美方以「应对气候变化」、「低碳环保」为名,推出「降低通膨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使用美国等特定地区产品作为补贴前提,针对新能源汽车等制定歧视性补贴政策,将中国等世贸组织成员产品排除在外,扭曲了公平竞争,严重扰乱了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和供应链,违反了世贸组织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规则,中方坚决反对。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并称,中方坚定捍卫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尊重世贸组织成员在规则框架下实施产业补贴,促进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当权利。「我们敦促美方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尊重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及时纠正歧视性产业政策,维护新能源汽车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
综合外电报导,美国财政部去年12月1日提出补贴电动汽车的新规定,详细说明电动车如何根据总统拜登标志性的「降低通膨法」,有资格获得最高7500美元(约24万元台币)的税收抵免。
新规明定,2024年起,符合资格的洁净能源车辆不能含有由「有疑虑的外国实体」所制造或组装的动力电池元件。2025年起,符合资格的车辆也不能含有由上述实体采掘、处理或回收的关键矿物。
报导称,此举形同排除电动车、动力电池产量居全球之冠的中国企业。
美国推出新规一周后,中国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表示,美国政府发布「降低通膨法」电动汽车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歧视性对待中国企业,将中国企业的产品排除在补贴范围之外,是典型的「非市场导向政策和做法」。中方将持续评估美方措施实施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