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表示,有关中国商务部公告对我国聚碳酸酯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课税,贸易署说明如下:
中国于2024年4月19日公告本案终判结果,认定自我国进口之聚碳酸酯存在倾销,对产业造成实质损害,自113年4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我国部分业者为9%;部分业者为12.2%,其余台湾业者为22.4%。
从2023年8月14日公告初判结果观察,我应诉厂商终判税率已降低,由约17%降至9%-12.2%。 经济部于2022年12月上旬中方展开调查时即鼓励我业者积极应诉,亦补助业者聘雇律师协助应诉之部分费用,在业者积极配合提供有利证据下已争取到终判裁定较低税率。
为因应中国石化产能过剩情形,经济部将持续协助业者分散市场,透过异业结盟,产业链结新兴市场,协助受影响企业拓展商机,开拓蓝海市场。例如整合石化、机械、纺织等产业,组团前往印度、东协、非洲等新兴市场。另将积极辅导业者升级转型,发展高值化、差异化产品,提升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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