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与新光金昨晚召开重讯记者会,宣布董事会决议通过以换股方式进行合并,「新新并」正式启动。不过,在双新并有重大进展之际,中信金也闪电出手抢亲,8月20日召开临时董事会通过拟对新光金发动敌意并购,即公开收购新光金,让双新并是否能顺利成就增添变数。

外界关切到底新光金最后花落谁家以及双龙抢亲后续相关的法令以及流程,林志吉指出对个案不评论,但这次并购确实相当程度考验金管会的智慧,若依据金控法第36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金控公司得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投资事业,对于金控转投资案,金管会自收件日的次日起算,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决定准驳,未表示反对者视为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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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吉指出,截至昨天为止,金管会尚未收到中信金申请转投资新光金的申请书,过去也没发生过「未表示反对者就视为已核准」,这么重大的事情都还是会有函复说明。

林志吉指出,金控公司要进行「非合意并购」须经董事会通过,至于向金管会递件时间点则由金控公司自行决定。

此外林志吉指出,「非合意并购」的金控只要符合金控投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九项规定,符合「资本充实、经营能力佳、有国际布局发展能力、企业社会良好」4大条件,无须取得被投资事业董事会同意或决议,或与被投资事业签有应卖股份总数超过25%的相关协议或约定就可进行。但他表示即使达到这4大条件,还是会比较整体行业并做整体审查,不是只有BIS、财务数字达到就可以。

至于金控「换股」,林志吉指出须经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后,何时向金管会递件时间点也由金控公司自行决定。至于非合意并购与合意并购可以同时进行吗?林志吉指出,并购方式由业者自行决定。对个案不予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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