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今重罚合作金库商业银行600万元罚锾,金管会表示合库银行台大分行的行员,近3年期间执行外出收款作业,均未依规定由2名以上行员共同执行,也未使用可上锁的手提箱装置现金,以致运送过程现金387.5万元遭窃。
金管会表示合库银行台大分行的行员,自111年7月1日至114年5月29日约3年期间,执行外出收款作业时,均未依该行规定执行,以致运送过程现金387.5万元遭窃,依据银行法第129条第7款开罚。
合作金库银行今晚发三点声明指出,114年5月29日合库银行台大分行行员办理台大医院院区内收受款项过程中,遭不明人士窃取,损失金额新台币387余万元,案发当下即向警察机关报案并完成笔录,同时依规通报主管机关。
合作金库银行表示,该案对合库银行营运及财务无重大影响,客户权益亦不受影响;合库银行对于主管机关的裁罚,深切检讨并已订定具体改善措施,落实执行相关内部控制,杜绝情事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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