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每日快报》9日报导,女王生前修改了王位继承资格以性别为考量的律法,以免重演女王的女儿安妮长公主仅仅因为性别而无法列为继承人的不公平情形。
女王辞世后,王储查尔斯即位为王、成为查理三世(King Charles III),长孙剑桥公爵威廉王子也由查理三世正式册封为新王储。威廉王子与凯特王妃的三名子女当中,只有夏绿蒂是女性,上有兄长乔治,下有弟弟路易。
在威廉与凯特正式承袭威尔斯亲王、威尔斯王妃这项王储与储妃专属的头衔之后,夏绿蒂也会从她的姑奶奶安妮公主承袭长公主(Princess Royal)的头衔。
安妮是伊丽莎白二世的第二个孩子,排行在查尔斯之后。不过,在安妮的两个弟弟安德鲁、爱德华出生之后,王室律法就把安妮长公主排除在王位继承权之外,因为男性子嗣的继承权优先于女性。
不过,在威廉王子与凯特王妃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之前,女王颁布《王位继承法案》(Succession of Crown Act),让王室带有性别偏差意味的律法与时俱进,让威廉与凯特的子女即使性别不同也享有公平的王位继承权。
女王在世时,威廉与凯特的长子乔治是第三顺位继承人,如今已晋升至第二顺位、仅次于威廉王子。乔治的顺位未变,但他的妹妹夏绿蒂继承顺位则因女王先前颁布的法案而保住,并未因为后来弟弟路易出世而有所改变。
宪法专家麦玛坦(Iain MacMarthanne)说明:「2013年的法案试图把好几处过时、性别差异待遇的王位继承相关条文,修改得合乎当代精神。长子继承权予以废止,允许第一个出世的子嗣成为继承人,不论性别。」
除了性别,另一个废除的门槛是宗教。麦玛坦说:「嫁娶天主教徒则丧失继承权的条文也移除了;1772年《王室婚姻法》(Royal Marriages Act)已经废止,如今只有继承顺位前六人必须取得君主同意方可结婚。」
女王生前为此更新的法律不只《王位继承法案》,她也修改了1917年一项王室令状,让威廉与凯特的三名子女不会因此无法获得「殿下」的称号。
这项做法其来有自。女王的父亲乔治六世(King George VI)在1948年颁布谕令,让他的孙子孙女能够取得王室称号。在威廉的第一个孩子乔治出生之前,女王也比照父亲的作法做了修正。
麦玛坦解说:「乔治五世(King George V)在1917年的谕令决定了谁能否获得『殿下』称号,按此,当时还是爱丁堡公主的伊丽莎白所生的子女在她即位为王之前,原本是违反这项谕令的。身为女性子嗣,伊莉莎白不能把她的『殿下』的称呼与王子或公主头衔传给她的子女,只有君主的男性子嗣可以这么做。」
麦玛坦进一步解释:「1948年伊丽莎白临盆之际,大家猛然发现,她的任何一个子女,即使身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注:伊丽莎白当时是第一顺位),也无法拥有王室地位,一出生就是『平民』。为此,她的父亲、英王乔治六世发布特取状,内容规定,在这种情况之下,以伊丽莎白为例,由于她是王位继承人,她的子女也确定享有『殿下』的称号,也可拥有王子或公主的头衔。」
麦玛坦说:「在乔治王子即将出世之际,女王本人也得做出类似的改变。根据1917年乔治五世的谕令,乔治小王子身为君主的曾孙,一出生也将成为没有王室称号或头衔的平民,与当年查尔斯王子出生之前的处境如出一辙。女王比照父亲当年所为,也发布了特许状,作为补救之道。」
发稿:17:53 更新:新增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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