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否真的会用到,有时候,把枪摆在桌上是必要的。」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对外贸易委员会主席朗吉(Bernd Lange)在记者会上形容欧盟端出这套措施的目的。

经过漏夜协商,欧洲议会和和欧盟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今天约凌晨4时对「反胁迫工具」(Anti-Coercion Instrument)达成共识。这套政策工具使欧盟在会员国遭到他国的经济胁迫时,可采取贸易报复等集体反制措施。

2021年7月立陶宛同意以「台湾」为名设立代表处后,遭到中国连串贸易抵制,当时轮值欧盟主席国的法国积极推动建立防御措施,12月欧盟执委会(European Commission)便提出「反胁迫工具」规画案,送交议会和理事会这两大欧盟立法机构讨论。

立陶宛同意以「台湾」为名设立代表处后,遭到中国连串贸易抵制。资料照片
立陶宛同意以「台湾」为名设立代表处后,遭到中国连串贸易抵制。资料照片

根据两机构共识,未来欧盟对外国经济胁迫行为可采取的反制措施,包括提高关税,也就是类似美国政府常用的惩罚性关税,以及要求特定的进出口许可、限制公共采购投标资格等。

朗吉坦言,有些会员国不喜欢这套方案,担心过于针对性,想要淡化政策手段,但他「不能让该案变成无牙老虎」,因此欧洲议会加码要求设定时间表,包括3个月调查期、6个月反制措施讨论期等,1年内须完成具体案件决策,以避免行政程序拖太久致使反制无力。

议会也将胁迫行为范围界定更明确。若他国不满意欧盟或其会员国的政策、政治立场,包括议会的决议案,而采取贸易、投资等经济上的胁迫报复行为,欧盟就可依据这套反胁迫工具祭出反制措施。

此外,理事会和议会都要求深度参与反胁迫个案的审查阶段,「避免黑箱决策,」朗吉说。其实也反映出这个议题的敏感性。

虽然反胁迫工具的方案内容无一字提到中国,欧盟执委会在今天中午例行记者会被问到可否举例说明有哪些国家的胁迫行为时,也含糊带过,不过议会新闻稿说明政策背景时,则主动提及欧洲议会过去「在多个决议中谴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对立陶宛的经济胁迫」,包括去年1、2、9月通过的决议案。

有记者问朗吉除了立陶宛事件,是否还想得到其他经济胁迫的可能性,他举荷兰限制高阶半导体设备出口到中国为例,中国内部正考虑是否对荷兰采取经贸报复,「所以(欧盟有这套反胁迫工具之后)也许可能让他们重新考虑」。

荷兰半导体公司艾司摩尔(ASML)内部。路透社
荷兰半导体公司艾司摩尔(ASML)内部。路透社

欧盟这套朗吉口中的「有牙老虎」方案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达成暂定协议后,需再经两机构正式同意,接著在欧盟正式写入公报20日后,就可实施。

除了欧盟,美国众议院2021年10月也有议员提出「反中国经济胁迫法」(Countering China Economic Coercion Act),今年2月跨党派议员再提出「2023年反经济胁迫法案」(Countering Economic Coercion Act of 2023)。

中国则在2021年6月通过「反外国制裁法」,工具包括冻结、查封外国在中国的财产,以及限制陆客观光等报复措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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