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审理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招生争议并案,29日裁定这两所学校采取「平权措施」(affirmative action)违宪,认定学校不该将「种族」作为招生考量因素。
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否定这两所学校的招生措施,影响将扩及全美。
「平权措施」原本用意在改善美国历史上的种族歧视,但首席大法官罗伯兹(John Roberts)于判决书中提到,许多学校往反方向走得过远,错误地将肤色当作检验标准、而非个人克服挑战和技术培养能力。
他并写道,「美国宪法历史不容许这种选择」。
此案起于非营利组织「学生公平入学」(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控告两所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将「族裔占比」列入考量,保障非裔和拉丁裔,抨击此作法忽视申请人的「学术表现」,等同对亚裔学生的「反向歧视」。
判决结果29日出炉后,掀起两极化反应。以亚裔成员为主的加州平等权益联盟(Californians for Equal Rights Foundation)于官网上写道,「法律平等保护原则在最高法院取得重大胜利」;但提倡教育领域种族平等的组织The Education Trust-West说,此判决「推翻平权史上的重大胜利」。
旧金山市政府首位台裔律师、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的邱信福(David Chu)对此项判决发表看法。他以自身经验为例,表示若没有「平权措施」,他不会有机会从事公共政策领域相关工作。他认为此判决会带来负面影响。
邱信福从历史角度分析,表示每当种族正义取得进展便会立即遭遇反弹,这次的裁决也不例外,「最高法院推翻了50年的先例,使近年平权运动取得的进步出现倒退」。邱信福说,日后将会继续致力确保所有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尽管加州早在1996年就通过「209法案」,成为全美第一个禁止公立大学以种族作为招生考量因素的州,但高等私立学校普遍认可「平权措施」。
在最高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史丹佛大学、加州理工学院、加州大学等学校都曾签署意见陈述,对「平权措施」表达支持。
史丹佛大学校长泰西耶拉文尼(Marc Tessier-Lavigne)29日表示,对最高法院裁决深感失望,认为裁决「推翻学校长期以来录取学生时注重种族、实现多元族裔的措施」。
加大柏克莱分校发布消息表示,根据经验,要实现理想中的多元族裔「没有所谓的灵丹妙药」,必须更了解学生的背景,透过更多种方式来达到目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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