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友「水工匕禾页」23日在小红书分享,在星旅游期间碰巧看到猫山王榴梿,她拿塑胶袋绑好后带回酒店。第二天出门回来就收到酒店警告函,要对她罚款500新币,「还好最后酒店说第一次可以免除罚款,但是后面不允许。真是谢天谢地,下次不会了」
在「水工匕禾页」分享的新加坡圣淘沙W酒店通知书上写道,榴梿有强烈独特气味,请勿带进客房,因其气味挥之不去,可能影响之后入住的客人,酒店称「我们实施严格的无榴梿政策」,如果发现客人违规,「我们将收取500新元的罚款,用于支付额外的清洁费用」。
对此许多中国网友意见两极,有人赞同「有特殊异味东西,比如榴莲和螺蛳粉不要在酒店吃」,但也有网友不服,「榴梿再臭臭得过拉屎吗?我蹲厕所开排气扇吃不行吗?」
不让顾客带榴梿入内并非新加坡酒店独有规定,泰、马、印尼、汶莱、香港都有酒店禁止。有「马来西亚Angelababy」称号的马国艺人黄诗棋(Yumi)今年初在饭店吃榴梿,遭饭店罚款1000令吉(约7000元台币),她自嘲「智障」竟不知此规定,也感叹「这榴梿好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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