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加坡《新明日报》报导,一对男女在结婚20年后协议离婚,约定由男方抚养2人所生的4个小孩,抚养费则共同负担。
不过,女方自离婚搬出去后,就不肯负担抚养费。男方是工程师,月薪约为新加坡币3720元(约台币8万8461元),为了养小孩,他还去开计程车。就这样,日也操,晚也操,男方撑不 下去了,提告要求女方给付当初约定的小孩抚养费。
男方表示,女方的薪资约为新加坡币4200元(约台币9万9876元),应该要多付一点抚养费。法院审理后,认定女方的薪资确实高于男方,日前判处前妻必须每月给付4个孩子的抚养费1212元。(约台币2万8821元)。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acebook 按赞追踪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厕所战争将至!美首位公开跨性别者入国会 众院议长禁止「她」用议会女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