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CBS新闻报导,费城市政府证实,已经与奥格罗德达成和解,并在11月初,给付910万美元的冤狱赔偿金给现年58岁的奥格罗德。
1988年时,费城一名4岁女童霍恩(Barbara Jean Horn)遭到杀害,案情轰动全美,费城警方也受到巨大的破案压力。然而,全案一直没有突破,直到1992年负责侦办的警探戴弗林(Martin Devlin)宣布破案,并逮捕了当时才27岁的奥格罗德。
警方表示,「凶嫌」奥格罗德就住在被害人社区的附近,仅因细故就残忍无情的杀害了4岁女童。
最难以想像的是,警探还取得了「凶嫌」奥格罗德的「认罪」自白。虽然奥格罗德在审判时翻供,声称「认罪」自白是警探以压迫的手段,包括不准他睡觉等方式,迫使他「认罪」。然而,在当时的民情激愤的氛围下,陪审团仍判奥格罗德「有罪」,并由法官判处他死刑。
奥格罗德在狱中不断申诉,并获得义工的协助,以各种法律手段申请延后执行死刑,并要求司法部门重启调查。
终于,透过各种新的证据浮现,包括最关键的DNA证据,连被害者的母亲都相信,「认罪」的奥格罗德不是凶手,真凶另有其人。
费城法院在2020年将奥格罗德无罪开释,这时,他已经是55岁老人了。奥格罗德随即在律师团协助下,对费城市政府等单位提起冤狱赔偿诉讼,经过3年缠讼,双方达成和解,费城市政府同意赔偿910万美元给奥格罗德。
奥格罗德现年58岁,在狱中待了28年的冤狱,获得约台币2.88亿元的赔偿金,平均每坐一天冤狱,赔偿金约为台币2万8180元。他的律师马龙(Joseph M. Marrone)表示,「这将成为奥格罗德往后生活的经济支柱」,他未来将致力于为其他蒙冤的囚犯奋战。
至于当初迫使奥格罗德「认罪」的警探们,都已经获得各种嘉奖与升迁。其中,负责侦办的警探戴弗林已经退休,正面临当初涉及造假的刑事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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