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ABC新闻报导,纽约市47岁女子安达罗洛(Adele Andaloro)继承了一间父母位于法拉盛(Flushing)的房子,价值约为100万美元(约台币3174万),平常并没有在住。


最近安达罗洛打算将这间房子卖掉,却发现房子竟然有1女2男就住在里面!她准备了房产证件,并且报警要求对方离开她的房子。在对方离开后,安达罗洛找来锁匠,将房子换了新锁。


万万没想到,占屋的陌生人一等到新锁换好,立刻报警。警方到场后,虽然安达罗洛出示房产证明,表明这是我家,仍被警察当场「合法」上铐逮捕。


原来,占屋者运用了纽约市一条法规,任何人在一处房产持续居住30天以上,「就可以主张自己有权利继续住在该处」。其他人未经同意关掉水电、暖气、「换锁」都是违法的。


房子拥有人安达罗洛大呼冤枉、不公,她明明就是屋主,怎么反而被占屋者报警逮捕了呢?


对此,警方表示,虽然占屋者没有办法出示任何租屋、房产证件,但是屋主不能擅自赶人、换锁,必须「告上法院」,等判决确定之后,才能要求占屋者离开。屋主安达罗洛因为「换锁」,所以警方「依法」逮捕屋主。

 

占屋者罗德里兹表示,「屋主给钱,我就搬,不然就法院见!」翻摄ABC News
占屋者罗德里兹表示,「屋主给钱,我就搬,不然就法院见!」翻摄ABC News

屋主安达罗洛交保后表示,这条法令太不公平了。当屋主发现有人占据了房屋,开始准备调查程序,「等程序跑完,占屋者早就待超过30天了。」然后,屋主就必须花钱请律师告上法院,等法院判决确定,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一名占屋者罗德里兹(Brian Rodriguez)表示,他只是依法报警,警察也只是依法上铐逮捕屋主而已。罗德里兹声称愿意搬走,「给钱,我就搬,不然就法院见!」罗德里兹并未透露,屋主必须给多少钱,才能让他们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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