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瑞典,欲变更法定性别,须获得医师的诊断,被判定为的「性别不安」(gender dysphoria)后得以进行,此过程通常繁复冗长,

但即将在2025年7月1日上路的两项新法,将大幅改变这个缺点,使过程更简易,例如缩短咨商过程,以及提供更多元的咨商对象和机构,如心理师或全国卫生与福利委员会。

两项新法分别为:规范变性手术程序,以及另一项,规范与修订户籍性别相关的行政程序。新的法规将清楚划分「更改法定性别」和「更变性别的手术」,后者仍需要更长的评估过程,并且只适用于年满18岁者。

法新社报导,这项法案在349席的瑞典国会以234票赞成、94票反对通过。虽然瑞典1972年已率先引进合法的性别重置(gender transition,即为改变性别),但这项旨在允许所谓「自我认同」并简化程序的提案,仍引发了激烈论辩。许多人认为此法案将带来重大改变,不过也有人批评应该投入更多相关的研究后再做决定。

目前在台湾,若希望变更性别登记,内政部函释要求,必须出具2张精神科医师的证明,以及摘除性腺、性器官的手术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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