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案将堕胎药「米非司酮」(mifepristone)和「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与鸦片类药物和其他成瘾药物归为同一类。在禁止堕胎的路易斯安那州,人们未经处方持有这些药物是非法的。将被判处最高五年的监禁,但孕妇持有这些药物供自己食用的情况除外。「强迫堕胎」可判处 5 至 10 年监禁,并处以美金1万至7万5千元的罚款。犯罪对象是怀孕三个月以上的,罚更重,可判10 至 20 年监禁,以及美金5万至10万元的罚款。该法案将于10月1日生效。

该法案设立了「强迫刑事堕胎」罪,禁止第三方在孕妇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堕胎药导致或试图导致其堕胎。杰夫兰德里在X(前推特)上发布的声明表示:「要求凭处方获得堕胎药物,并将对不知情的母亲使用堕胎药物定为犯罪,这完全是常识。」「这项法案保护路易斯安那州的妇女,我很自豪今天签署这项法案。」

目前正在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一项联邦案件,同样寻求撤销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对米非司酮的批准,米非司酮是药物流产治疗两种药物方案中,服用的第一种药物。这可能会限制全美范围内使用该药。预计最高法院将在六月底对此案作出裁决。

支持堕胎的研究组织古特马赫研究所 (Guttmacher Institute) 估计发现,2023 年 63%的堕胎都是药物堕胎。

在台湾,米非司酮列属第四级管制药品,许可证类别为「限由妇产科医师使用」须于医院或诊所内,在妇产科专科医师或医护人员面前服用。药房不能贩卖,也不能调剂,须持有管制药品登记证之药局,才得由合法人员依妇产科医师之处方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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