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洲新闻网》报导,刘伟青当年在妻子表弟于菲利普开设的一家中医健康中心工作,在工作23个月内对6名女客进行了性侵,他挨告后承认3项性侵罪及5项猥亵罪,但他宣称,自己提供「性服务」是为了赚钱,认为这样可以吸引更多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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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青表示,自己犯案是因为「理解错误」,以为与女客做爱可以提高自己的收入,从而缓解自己的财务困。一审法官认同了刘伟青的说法,认为他的行为不具备性动机,判处他3年5月又22天监禁。
检方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官中有两人认为,这起案件唯一合理的推断就是刘伟青出于性欲而性侵女客人,因此裁定刑期改为5年5月又20天,前3年不得提出假释。女法官卢卡斯-卡尔松(Chrissa Loukas-Karlsson)则表示,自己本想驳回检方上诉,因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刘伟青犯案动机与性欲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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