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路透社报导,总部位在美国加州的Google公司股价在盘后交易中下跌1.4%。上周出炉的判决裁定Google违反反垄断法,因其斥资数十亿美元成为全球预设搜寻引擎,构成非法垄断。这项判决被视为联邦当局挑战科技巨头市场主导地位的首胜。

彭博报导引述知情人士表示,司法部的其他选项还包括迫使Google与竞争者分享数据、采取措施防止Google在人工智慧(AI)产品中获得不公平优势等,但分拆其安卓作业系统是司法部律师最常讨论的补救办法之一。官员也考虑试图强迫Google出售广告搜寻业务AdWords或分拆其网页浏览器Chrome。

联邦反垄断监管机构过去4年已对脸书(Facebook)母公司Meta Platforms、亚马逊公司(Amazon.com Inc.)和苹果公司(Apple)提起告诉,主张它们以非法手段维持垄断地位。

也曾被盯上的微软公司(Microsoft)当时遭控强迫Windows作业系统用户使用它的网页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于2004年与司法部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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